一、学校要求各院系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
二、教育部发布了2018年6号文件:《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, 对参与购买、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,已经获得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的,依法予以撤销。
三、请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以下文件: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买、代写行为的通知.pdf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.docx
四、各位同学于9月20日前提交学习心得体会(不少于600字)发送到吴老师邮箱:wwgz@zju.edu.cn